首頁>政策法規>藥品生產
2020-07-04
202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已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2020年第78號公告發布,自2020年12月30日起實施。
2020-06-30
《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已發布,將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05-26
加強藥品的上市后監管,規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2020-04-12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推進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藥品監管科學化、法治化、現代化,省藥品監管局決定對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總部換發許可證推行“承諾即換證”試點。
2020-04-01
為做好新《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實施工作,保證新《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與原《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的順利過渡和銜接,現將有關事宜進行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藥品生產監管工作,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將有關事項進行公告。
2020-03-31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已于2020年1月15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第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于2020年1月15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第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03-20
藥品追溯碼如同藥品的電子身份證號碼,是解鎖藥品對應追溯數據的鑰匙,是實現“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礎。
2020-02-11
為指導不同人群科學合理地選擇和使用口罩,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擴散,制定了《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和使用技術指引》。請參照執行。
2019-12-05
這項改革既是藥品采購機制的重要改革,有利于降低虛高藥價、減輕群眾負擔,也將對推進醫改不斷深化、鞏固公立醫院破除以藥補醫成果、促進醫藥行業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當前,試點區域范圍正擴大到全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住改革契機,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總結改革經驗,推進實施以下政策措施,促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放大改革效應,更好推動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
2019-11-22
2019年10月15~16日在北京召開了《全國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審評會,會議討論了擬編制的《全國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的收載格式和內容,形成專家審評共識,并審議了相關飲片炮制規范統一協調的資料。隨著全國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編制工作的推進,將進一步加強中藥飲片監督管理,完善中藥飲片質量控制體系,未來利好使用中藥飲片的廣大患者。
2019-11-21
普及藥品不良反應知識,幫助公眾走出常見用藥誤區。
2019-10-28
注射劑是一種可以直接注入人體血液、組織或器官的藥物制劑,相對于其他劑型,注射劑具有起效快、血藥濃度高等特點,而正是由于它的這種給藥途徑也使其成為一種高風險劑型,對注射劑的質量要求相對于其他劑型也更高
2019-09-25
去年出臺的“4+7”政策可以視為對國內仿制藥企業戰略發展的一次重新審視,產品如何立項才能在競爭中突圍而出,這將成為中國仿制藥企業轉型之中必經的選擇困難。
2019-08-20
為加強藥品監督管理,規范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國家藥監局組織重新修訂了《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管理辦法》。
2019-08-09
為規范藥品行政許可證明文件樣式和換發工作,現啟用新版《藥品生產許可證》等許可證書的相關事宜
2019-08-03
有關為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明確仿制藥注冊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以下簡稱《中國藥典》)等國家藥品標準的關系的相關事宜公告。
2019-07-25
藥品檢查員是指經藥品監管部門認定,依法對管理相對人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等場所、活動進行合規確認和風險研判的人員,是加強藥品監管、保障藥品安全的重要支撐力量。
為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取消16項證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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