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碳酸鈉》(GB 1886.1-2015)等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麥芽糖醇和麥芽糖醇液》(GB 28307-2012)第1號修改單等2項修改單。
2019-05-30
為進一步規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產品通用名稱,便于消費者識記,避免產生誤導,現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產品通用名稱進行調整
2019-05-09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委組織擬訂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等2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9-04-02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要求,為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管理,依法推進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工作,我局組織研究起草了輔酶Q10等5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請于2019年4月30日前,填寫意見反饋表(附件2),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
2018-10-24
為加強藥品生產監管,進一步指導和規范藥品生產企業科學系統地開展除菌過濾技術及應用、無菌工藝模擬試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除菌過濾技術及應用指南》《無菌工藝模擬試驗指南(無菌原料藥)》《無菌工藝模擬試驗指南(無菌制劑)》,作為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的指導性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六偏磷酸鈉》(GB 1886.4-2015)等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018-07-23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GB25596-2010)問答
2019-04-08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地方市場監管機構改革進程,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調整《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
2019-03-29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保健功能聲稱管理,堵塞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被虛假宣傳的漏洞,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科學認知和準確判定,避免與藥品疾病預防和治療作用混淆,在對不同歷史時期批準的保健功能進行梳理匯總的基礎上,組織醫學、藥學、食品、營養等領域專家進行多次論證,研究提出了調整保健功能的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為進一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不良反應報告主體責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持有人和直接報告不良反應做相關公告。
解讀《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 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019-02-20
為規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許可活動,加強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8-12-12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保健食品注冊人名稱地址變更注冊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2號)、《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自2017年8月1日起,啟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1)”用于保健食品注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專用章(2)”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注冊檢驗抽樣專用章”用于特殊食品抽樣。
為規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試行)》(見附件),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2018-07-13
為規范和指導已上市化學藥品的生產工藝變更研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了《已上市化學藥品生產工藝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對本指導原則中未涉及的變更事項,仍按照《已上市化學藥品變更研究的技術指導原則(一)》開展變更研究。本指導原則主要用于指導藥品批準文號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以下簡稱持有人)開展已上市化學藥品的生產工藝變更研究。主要涵蓋包括化學原料藥生產工藝變更和化學藥品制劑生產工藝變更的變更及變更研究。
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標簽監督管理,使消費者更易于區分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藥品的區別,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明白消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保健食品標簽管理相關規定的公告(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公開征求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產品名稱,根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等有關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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